首次披露!即将年满60岁时被免职的“老虎”离职后仍大肆敛财
日期:2024-03-1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179
3月14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周清玉,1962年9月出生,一直在金融系统任职,他曾任国开行纪委书记,期间他还参与了中央巡视工作,担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
2023年4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近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对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第五巡视组组长杨正超带队进驻,为期2个半月左右。
经查,周清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弃守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大肆滥用监督执纪权,搞迷信活动,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
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企业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