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给地方“分钱”谁是最大受益者?
在四大税种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在央地之间进行分成,只有消费税是惟一的中央独享税,不与地方政府分成。
一旦消费税开始向地方“下划”,变成央地分成模式,地方若能拿到50%,也意味着近万亿的税收增量,堪称雪中送炭。
目前,消费税主要针对烟草、石油燃油、汽车、酒和奢侈品类开征,仅烟酒、石油燃料就占到了90%以上,税源高度集中于一些烟酒和石油燃料加工大省。
所以,当前税制改革方向“后移”,从生产地向消费地倾斜,在哪里消费就在哪里征收,这意味着整个税收受益方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消费地征收的好处是,能让更多地方意识到提振内需消费的重要性,进而扭转地方政府过度“重生产,轻消费”的倾向。
举个简单例子,作为贵州最大支柱企业的茅台,如果消费税按照生产地征收,贵州能拿到大头,而如果按照消费地征收,在广东消费就大部分分归广东。
这是史无前例的大变局,不仅涉及央地关系的调整,还涉及地方财税关系的重塑,更涉及不同省份利益的调整,影响极其深远。
长期以来,卖地收入贡献了地方财政的半壁江山,土地财政也成了挥之不去的依赖,有城市卖地收入甚至超过税收收入。
然而,随着楼市遭遇大变局,卖地收入不断收缩,各地财政收支普遍受到冲击,在卖地之外何以开拓新的税源,就成了当务之急。
问题是,房地产税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市场心理的影响堪称“核武器”,在楼市下行期显然不会轻易开征,未来何时能够落地,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除了消费税下划、房地产税探索之外,以遗产税、资本利得税、赠与税为代表的财产税,都不无上马的可能。
遗产税,在发达国家比较常见,但总体规模不会太大,也会刺激富人转移财富,导致资本流失,如何开征,短期恐怕也很难定下来。
资本利得税,主要针对资产增值,主要集中在股市投资等理财领域,但考虑到当下的资本市场走势,开征起来也不容易。
这些税,基本都称得上“富人税”,多数都是直接税,主要针对的是高收入群体,这也是国际通行的税种。
而过去的四大税种,无论是增值税、所得税还是消费税,都是间接税,加在商品中,对所有人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