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胜诉案例】京康史西宁主任团队告赢县政府征收严重违法
日期:2024-02-0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179
在土地征收程序中,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完全不同的,并且其适用的法律也是完全不一样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您遇到了拆迁问题,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因为征收方的错误,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
河南孙先生家住河南省某村,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2022年,孙先生被告知他家房屋已经纳入征收范围,并告知此房子将进行征收,孙先生怕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经过多方打听和了解,孙先生委托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团队。
史主任团队在经过调查取证之后发现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程序,严重违背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于是孙先生在团队律师的指导下将县政府依法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涉案土地原为集体建设用地,在经过省政府批复征收后,县政府应该按照《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征收,对于补偿标准应参照国有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安置。最终判决确认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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