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经告字[2024]4号
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竞买资格:1、澄地2024-C-4号地块竞买对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该地块内商业建筑面积全部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整体转让)。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主要用于城镇公交车辆停放、发班、乘客候车、营运调度等功能,属于公益性用途;按照《规划条件》(澄自然资规条〔2024〕21号),交通场站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不高于3800平方米;地面设置公交车停车位,数量不低于9辆。该地块公共交通场站建设方案审批前需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2、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为非诚信单位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各地块具体竞买条件均详见江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资料(下称“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30日,到 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江阴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7月31日起至2024年08月0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7日10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宗地的起始价均包含征地补偿费、土地规费、政府土地收益。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等均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纳。